這是我在臉書上的一篇回應
有些人不喜歡「統計上,死刑對遏止犯罪沒有用處,所以當廢」這樣的論調,甚至有以「功課不好所以不用讀書了」作比喻者。但這些人往往忽略了一點:「死刑是有風險、有害處的」。如果一件事無用,或者說在技術上看不出它的效用,但卻能看出它的副作用,那是否還該繼續用它呢?
比如一個聲稱能治頭痛的藥,副作用是拉肚子,然而它的「治頭痛」療效卻無法被證明,拉肚子倒是確確實實的。那麼,你是否還會繼續吃它呢?
人不是神,不是拉普拉斯妖,就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的真相。目前司法雖說大致上是無罪推定(尤其涉及死刑者),但也不可能要求100%直接證據才判,基本上是推斷合理、證據合適,就下去了。這種方法在往後幾十甚至幾百年,應該都不會有太大變化。
最極端的狀況是「精密陷害」,即便證據如何充分(哪怕直接證據),「精密陷害」這個可能性,是永遠無法排除的,就跟你永遠無法證明神不存在、永遠無法證明宇宙不是三分鐘前誕生的一樣。當然,實務上不太可能發生,但我們永遠無法排除它的可能。
反廢死有一個理由是:「現在死刑基本上都很謹慎了,除非罪證確鑿,死有餘辜,不然不會判。」但基本上冤案每天都在發生,刑度至死的不多而已。而沒有哪個冤案(包括涉及死刑的冤案)在發生的時候,「社會共識」不是認為「罪證確鑿,死有餘辜」……
死刑是一種無法逆轉、無法挽回、無法補救的刑罰,加上法官也是人,不想被當恐龍水母,有「社會期待」、「社會共識」壓著,就有可能變成「刁民斷案」,如近年比較可疑的邱和順案。
所以我的主張是,既然無法100%避免冤案(這不是什麼避免刑求就能躲過的事情,這是人類能力、技術的問題,哪怕99.9999999%,哪怕如何的「罪證確鑿,死有餘辜」),我就「不敢支持」死刑。挺死者往往稱「哪天你家人被殺再來……(略十萬字)」類似的回應是「哪天你家人受冤刑……」
前面說的是實務面、技術上的問題,另一個比較偏哲學的問題是:任何人、團體或國家,究竟有沒有資格處置人命?這種事情我想一萬個人就有一萬種看法,所以先不討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