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你沒有看錯,就是機場,佔領中環一點屁用都沒有。
在臺灣、在米國,集會、遊行、示威、佔領某地這類手段之所以有市場、有效,是因為政府、政黨、政治人物在乎民意,或者說,他們至少要擺出在乎民意的樣子。
但是在香港,很遺憾,政府並不在乎民意,所以,你佔領機場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沒有用!當你真的阻礙到行政、交通、其他社會秩序,他們只會直接將障礙清理掉。
別說警察動不動手,貌似連解放軍都一副「很想動手」的模樣。
要談判、要逼宮,就必須要有本錢,當政府不需要民意,人民也沒有武力,那就根本沒有半點談判的本錢。
那麼為什麼說要佔領機場呢?在大陸一向有所謂「一等洋人二等官,三等少民四等漢」的俗諺,洋人那就是官的親爹,而在機場恰恰有著大量的洋人,唯有挾持了大量的洋人,才有辦法迫使解放軍不敢動手,或至少不敢全力動手。
為什麼要立刻呢?因為你們不能等解放軍動手,待他們一動手,甚至警方一動手,機場的維安等級馬上就會提高,這時再想動手,恐怕已經沒有了機會。
得手後,要做的只有一件,就是「拖」,拖到中共頂不住國際壓力,如此你們才有談判的本錢。
要拖得久,首先必須取得武器,在這裡最好的來源是警方,至於要讓他們合作,或者直接將他們繳械,得視現場情勢而定。接著,最好棄守大陸地區,退回香港島與大嶼山,摧毀大多數甚至全部橋樑。不要想著在大陸地區打游擊,香港沒有這樣的人才與兵力。
駐港解放軍約六千人,共十二個營區,你們得用「外國友人」的性命換取他們的武器,並迫其撤離。
海軍跟空軍,相信有著大量洋人親爹的情形下,他們不敢採取過激手段。
現在,你們阻斷了路上交通,你們擁有武器,更在機場獲得了親切友善的外國友人之協助,或許就能迫使中共談判,達成你們的主張,至於最後後果如何,只能說:謀事在人,成事在天。
願天佑香港!
或許有人覺得在這件事上我的立場、主張,似乎與面對臺灣暴民時完全不同。但實際上,我的立場、主張沒有變過,還是四個字:比例原則!
如果統治者是專制的、獨裁的、暴虐的,請直接揭竿起義了,用行動與槍桿子說話,因為這時你用嘴說話時是沒用的。
反之,如果統治者不是這種狀況,也沒有阻礙你的言路、閉塞你的耳目,那「佔領」之類的,我覺得是在強姦人。不是強姦政府,是強姦那些主張跟你不同的、相反的,又或者不關心的人。
民主可貴之處,在於能容納不同的聲音,而若今天採取過激行為,等如用行動來強制他人「只能聽我的」,這似乎與民主背道而馳。
拉拉到此一遊♪